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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7 帽子(2001-10-05)我和我的朋友们站在温暖的阳光里,精神百倍地注视着每一个从面前经过的年轻得可怕的女生。这让我想起很多年以后的现在,我们百无聊赖地坐在摩天大厦的顶层,津津有味地盯着每个过路人脚上的鞋贝儿。依照鞋的种类,我们把人分为两类,人和药渣。穿运动鞋的是人,皮鞋是药渣。分法很简单,一目了然。在一小时四十五分钟的统计单元内,人与药渣的比例竟然是1比18。这让我们很是惊讶,因为两年以前这一比例还仅仅是1比1.45。我们的时代进步之神速令人咋舌、喷饭、遗精。 然后从皮鞋向上看去,所有的药渣都是西服领带,一手持手机于耳边喃喃自语,一手握印有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标志的便携式电脑包(里面可能是电脑也可能是袜子香烟避孕套)。人们已经习惯于从电脑包或别的什么包来判断身份地位,而不是象以前那样依赖帽子。那个时候毡帽朋友和礼帽先生的差别比现在的人与药渣的区别还要大。现在的人很少戴帽子。我的父亲有许多很老旧的各式帽子。天冷时回家他总说我头上光秃秃的太冷,要找一顶他的帽子给我戴上。我自然不能容忍那些奇形怪状的旧帽子在头上盘旋。所以总是急急忙忙地从家中逃走。 在聊天室的人名列表中,总是有一个前面标着个@符号的名字,那表明这个家伙是这里的头儿,他说了算,他可以决定这里每个人的身份地位和命运(是不是可以继续呆下去)。在聊天室里人人都想戴上那顶小小的@模样的帽子,但是有帽子的人决不愿意别人轻易得到帽子,这和所有在台上的大人们的想法没有什么两样。我喜欢在黑暗的角落里看帽子先生们的大打出手或者大人不计小人过或者相安无事地象两条平行线般友好的错过。就象在摩天大厦的顶层,津津有味地盯着每个过路人脚上的鞋贝儿。依照鞋的种类把人分为两类,人和药渣。 在一个奇怪的聊天室里,每个人都戴着那顶@模样的帽子。头一次到那里,我的感觉奇怪极了。因为我的名字居然也戴上了帽子。没的说,我掉进药渣的堆堆里了。在我之后进来的一个小傻瓜(他的聊天名字是FOOL)和我一样在惊奇之中开口向所有人问好。没有人理会。有一个叫……那名字好象是程序当中的一个函数EOF(文件尾),这个文件尾向小傻瓜问好,哈哈了两声。仿佛老练的猎手在同自己的猎物互致问候,又好象古战场上关公与华雄的互通姓名。在强弱立判的战斗之前,谁也不愿意打破貌似平等的形势。 “怎么能给自己戴上帽子?” 文件尾飞快地列出了一行命令。 大概经过了几次试验之后,傻瓜无可奈何地开口,“可是我怎么怎么也戴不上?” “因为你已经有帽子了。” “那我没有帽子的时候可以自己给自己戴上吗?” “不行,有帽子的人才能给别人戴帽子。” “为什么这儿的人都有帽子?” “因为这是个最好的聊天室。” “因为人人都有帽子?” “不,因为人人平等,没有人会被别人踢出去。” “这倒不错。可是为什么没有别人说话?” “因为这是个最好的聊天室,这里最安静,没有人说话。” “没有人说话的聊天室有什么意思?” “没有人说话所以才是最安静的聊天室,最好的聊天室。” 傻瓜不解地离开了。 “又一个无知少年被骗了。”我的话打完不到五秒钟,一只力大无穷的脚把我踢了出来,虽然我依然戴着帽子,给谁看都不会看出我是个人。我在机器报警声中看到了一幅莫迪洛的漫画,一只大脚踢在了小得象一只足球一样的地球上。足球本来就是让人踢的,可是地球一定很硬,踢上一脚会疼几天也不一定。但我一定是被踢疼了,一头栽倒在床上。这时候我发现我的亲密战友IRIS正端坐在电脑显示器前,头戴一顶巨大的绒毛大帽子,微笑着看我。那其实不是一顶帽子,而是一只巨大的狗,那狗平平地趴在IRIS的头上,一动不动。它本来就不可能会动,那是一只玩具狗。我看到这只狗笑了起来。我说你一直戴着它吗?IRIS转过头去,继续在敲打着键盘。不会眨的狗眼睛盯着屏幕上每个字纹丝不动。 尸体(2001-07-06)埃里克的父亲死了有一个星期了。埃里克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他们父子俩从来不说话,也很少出门。老埃里克瘫在床上很多年了。因为儿子不喜欢推着轮椅上街,他也只能终日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埃里克是个很害羞的人。他每天为父亲准备早饭,然后回自己的房间写程序,这是他的工作。中午他为父亲换便器,洗身体。老头很懂得体谅儿子,只在中午之前排便,免得把屋子里的味道弄坏。下午,有时候埃里克出去买吃的,有时继续写程序。 但是,老头不声不响地死了。埃里克很是为难。因为他不知道应该把父亲怎么办。有一刻,他想问问对门的邻居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但马上又想到,向一个从未说过话的人开口是件很尴尬的事情。更何况这其中会隐藏着各种各样的危险,比如他可能撞上一宗非法交易,那他就会被干掉。比如邻居正在为黑帮老大切自己的小手指,弄不好那切下来的手指会被他无意中带走,引来杀身之祸。比如那家伙的老婆/女友/应招女郎或那家伙本人可能会勾引自己,在她的床上被她用冰锄戳成淋浴喷头也未可知。他于是打消了念头。重新回到电脑前,想着过些时间再解决这个问题。 一个星期过去了,他依旧没有什么主意。天气还算寒冷,屋子里不开暖气,尸体放在里面问题也不大。“但是,总得想个办法把它解决掉。”埃里克在自己的电脑上敲下这句话。站起身去父亲的房间里再看一看。父亲依旧安静地躺在床上,面无表情,身体僵硬。屋里温度很低,埃里克打了一个寒战,低头抱住双臂,向门口退去。这时他看到父亲的脚不知什么时候伸出了被子,惨白地露在那里。父亲的个子并不高,按理说脚是不会伸出被子的。他很奇怪地走回床边,下意识地为父亲拉一拉被子,把脚盖住。但那样一拉,父亲的上半身却露了出来。这使埃里克吃了一惊。“天哪,父亲的尸体变长了。”他慌慌张张地跑回自己的屋子,在电脑上飞快地敲下这句话,无助地望着显示器发呆。他希望能从里面蹦出一两个主意来。 这天晚上他没有睡觉。整夜坐在电脑前,想为这件事编个程序。程序参数:父亲变长的尸体,程序功能:1、尸体消失,或者2、尸体保持原来的长度。最后,程序开始运行,输出一大堆可能的方案。埃里克用笔划掉其中显而易见是不可能的方法,比如,请速递公司搬走,点一把火请灭火队浇灭然后把烧焦的尸体运走,在网上拍卖掉尸体买主自己取货提货时付款……总之,他不想与任何人打交道,听别人问他这个那个的有关他父亲的事情。他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解决这个问题。他的笔停在最后一个方案上:物理截取原始长度的尸体,其余部分作垃圾处理。埃里克立刻从电子商店订购到一把电锯。他想起了魔术师用来切割美丽女郎的那把大锯子,以及看到那场景时心头涌起的莫名的快感。当送货员把电锯递到他手上时,他感到有些失望。那电锯很小,很轻,拿在手里象一把大号的手枪。埃里克的快感缩了水,变的很小。 父亲的腿已经吊在床外一尺多长,依然僵硬。埃里克插上电源,将电锯对准了床沿。然后,从电锯两侧飞出一些白色的肉屑,父亲的两只脚咚咚地落到地毯上。埃里克重新为父亲整理好被子,收拾起电锯,把地上的两只脚放进了垃圾袋。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到电脑前,刚要写点什么,想到父亲屋子里的垃圾袋,有点不舒服。于是又来到父亲的房间,提起垃圾袋下楼,扔进街边巨大的掀盖垃圾箱里。总算松了一口气。 父亲的尸体并没有停止生长,而且速度越来越快。第二天,埃里克看到了令人恐怖的一幕:从父亲白惨惨的断腿上,又长出了两只僵硬的脚,依旧伸在床外一尺多长。埃里克匆忙地取出电锯把他们锯了下来。用垃圾袋提了跑到楼下,扔进垃圾箱。回来他坐在父亲的床边,仔细盯着父亲的腿。他仿佛看到从断开的地方,惨白的肌肉和皮肤在一毫米一毫米地生长,“仿佛发情的阴茎一样”。埃里克努力克制着心里既恐惧又兴奋的冲动,跑回电脑边,敲下这一行字。 从这以后,他不得不经常地为父亲锯断新长出来的双脚,然后迅速把他们扔到外面的垃圾筒去。开始时每天两三次,一个星期后,每隔一个小时就要锯掉一次。不然的话,疯长的腿会伸到客厅里去。有时候,锯下的腿太长,不得不把他们再锯成几截,然后分几趟运走。 但是有一个问题出现了。楼下的垃圾箱被埃里克迅速地填满了。这种巨型垃圾箱,清洁工一个星期才来清理一回。父亲的腿已经塞满了整个箱子。埃里克不能把垃圾袋扔到马路上,被巡警看到会被罚款。他头脑里闪现出无数被巡警因为一点小事揪住盘问而露馅的罪犯的形象。“我不能愚蠢到那种地步。”他拎着垃圾袋在街上走,寻找一个空的垃圾箱。在下一条街的拐角,他终于把他们甩掉了。 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去买吃的东西了。埃里克摸了摸肚子。裤带好象松了很多。他决定还是要吃些东西。他于是朝最近的一家超市走去。 超市的冷藏柜里摆满了排列整齐的鸡腿和切开的白色或者红色半透明的鱼肉。埃里克的眼睛在这些鸡腿和鱼肉之间扫来扫去。他发现父亲的腿与这些东西有些相象。但是,仔细一想又都不太象。他忽然明白,这是因为冷藏柜的温度让他想起了抚摩父亲那些断腿的感觉。埃里克盘算着,夏天是不是应该买一个冷藏柜来放父亲的尸体。他最后挑了一盒白色鱼肉,想象着也许这东西会有一些父亲的味道,因为它们看上去是那样相似。 回家的路上,他有些后悔。“我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呢?我怎么能想到吃父亲的肉呢?”想到这里,他从盒子里取出一块鱼肉,放进嘴里迫不及待地吃起来。他害怕回到家里会吃不下这些肉了。 在楼门口就能听到楼里一片嘈杂。埃里克的家门前围了一小圈人。有人在拍打他的房门,其他人在议论什么。当他看到父亲的脚伸在那些人中间时,就知道自己在外面耽搁太久了。大概父亲的脚等不及了,跑出来想去找他。埃里克急忙转身跑掉。 天很快黑了。埃里克返回寂静的楼里。那些人已经走了。父亲的腿在空荡荡的楼道里漫无目的地生长,眼看就要抵住对面那户人家的屋门了。埃里克有些担心。这样下去,顶破别人家的门,会有大麻烦的。他们会控告他非法闯入,警察会名正言顺地来盘问他,还会把他带走,在警察局里无休止地回答各种问题。这些问题会让他的头炸掉。想到这儿,埃里克痛苦地呻吟了一声。 他把父亲的脚努力搬离别人的房门,向楼道出口方向伸去。然后回到自己的家门前。由于父亲的腿插在门当中,房门很不容易打开。他费了很大力气推开一条缝,挤进屋去。他找到电锯,沿着屋门把腿锯断,然后把上面的部分挪向客厅的窗户一边。他一时不知道是应该收拾屋外的垃圾,还是应当继续截断屋里过长的部分。犹豫了一阵后,他决定先把屋外的东西拉进屋里来。屋子外面的腿太长,需要先锯成几段再搬。幸好楼道里有电源。埃里克象一个伐木工一样,在两根长长的棍子中间行走,下锯,然后把截短的部分聚在一起,向屋里拖去。 等这一切都已经完成,埃里克坐进沙发里擦汗。他的脚边堆着的十来根断腿使屋子里变得象是木材加工场。他看着这些东西不觉笑了。他已经不再因为这些尸体的问题而感到不舒服。这一点让埃里克很高兴。他微笑着眯起眼睛,让睡意在身体里肆意蔓延开来。 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使埃里克从睡意中清醒过来。他望着屋里的一切,在惨白的月光照射下的一切,心里有些异样。“月光,这和显示器的光亮完全不同。”他记不清上次在屋里看到月光是什么时候了。他不喜欢月光,这种光线过于柔和,使所有东西在它的覆盖下失去了本来面目。它好象很亮,可是连道路上的崎岖不平都照不清楚,连一本书上的小字都无法分辨。埃里克抬头看窗户里面的月亮,却看到父亲的腿僵硬地伸向窗外。 他奔到窗口往下看,父亲的脚已经伸到马路当中。这个可怕的打击使埃里克摇摇欲坠。“一个骑在摩托车上的车手被横在路中的细铁丝切断了喉咙,一个驾车夜行的女子被从天而降的石头砸的脑浆迸溢……”埃里克不能让自己再想象下去了。他飞奔到楼下,将父亲的脚拉回到人行道上。这时,他的身旁驶过一辆摩托,马达轰轰作响,在空旷的街道上久久回荡。父亲的腿继续在生长,象一条蟒蛇缓慢地在地上爬行。埃里克一步不离地跟着父亲,生怕它再跑到马路当中去。 路过一家夜总会的门口时,两个醉酒的年轻人绊到父亲的脚上。他们互相撕打起来。埃里克在一旁悄悄地抱起父亲的双脚,他想这样就不会再绊到别人了。他跟随着父亲的生长漫无目的地走。黑夜在月亮下发出幽幽的暗光。对面过来一个露着肩膀和大腿的女人,在他不远处停下来,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烟味儿在埃里克周围弥漫起来。女人从他身边走过,他在烟雾中闻到了女人身上的香气。他停下来仔细品味,他很少这样品味一个女人的味道。他回过头看那个女人细长的裸露的双腿,但这时父亲的脚从他手里爬了下去。他重新拾起它们,穿过香烟与香水的迷雾,继续在街上游荡。 警车的声音不时从耳边响过。曾经有一次,他以为警察就要停下来盘问他了。他已经准备好逃跑的方向。但没有一辆警车停下来。“也许,那些巡逻的警察只是在吓唬胆小的人吧。”可是这时候,他被绊到了,重重地摔在路边。父亲的脚落在那个绊到他的人的头上。那人愤怒而有无力地推开它们,在睡梦中骂出几句脏话。埃里克没有马上爬起来。他望着睡在路边的这个醉汉:“他的棉衣有些破了,但是不会有人替他补的。”然后仰面朝天,看到了一个很大的月亮。他一时忘记了自己在什么地方。他躺在冰冷的马路上,抚摸着父亲冰冷的腿,望着冷而大的月亮出神。 (完) ------------------ 后记: 题材源自一出荒诞(或者象征)剧的剧本,题目和作者都忘了,只记得“尸体疯长”这个情节,重新演绎了这么个东西。如果有知道那出戏的朋友,麻烦告诉我。谢了。 何小手(2001-07-03)在我们办公室之间的过道上,拴着一条细细的红线。外边的人看到这根红线都奇怪,我们一概告之“报警器”。其实我们并没有撒谎。红线穿越各个办公室到达每个人的桌子旁边,只要一伸手就能拉到的位置。你可以想象出我们一伸手拉它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没错,拉铃。每一个房门后面的小铃铛就会微微做响。那些小铃铛可是五花八门,有的象喇叭花一样的开着,有的是被拆散了的管风琴,互相碰撞,发出叮呤呤的叫声。最好看的是一个癞蛤蟆铃铛,何小手说它嘴大脖子顸(han,方言,“粗”的意思),叫声最好听。有事没事他都爱碰一碰那只蛤蟆,听它叫两声解闷。 问题是头儿的办公室没有铃铛,而且没有红线穿过。因为这些东西都是为了防备他的。头儿是色盲(红绿的那种),我们的楼道是绿色的,他根本看不见那红线。至于那些铃铛,全都藏在门背后。头儿每天不定时到各个办公室巡视,大家在办公室内的自由丝毫得不到保证。何小手出了这么个绝顶平庸的主意,大家一致觉得很好。因为何小手的办公室挨着头儿,他在墙上穿网线的洞洞里装了个潜望镜,一头在头儿的屋里,一头在他的桌子底下。他可以通过潜望镜看到头儿在不在。当他看到头儿离开了办公室,就马上拉动红线,通知隔壁屋子里的人。然后每个屋子的人都拉动自己桌旁的红线,一屋传一屋,所有人都会听到铃声而冲出屋子,开始在楼道内乱转,以避免在办公室里闲聊被头儿抓住的尴尬处境。就这样头儿背着手在楼道里晃来晃去,身后跟着我们一大帮人,象是集体散步(印度教的和尚们每天吃完晚饭在庙外头的野地上三五成群地疾走,也叫做集体散步,据说那是一种仪式。)约么着时间差不多了,大家一个个悄悄溜回屋。头儿转游了半天,很难碰到一个人,因为我们都跟在他后面。他回去就会给每个房间打电话,询问出勤情况,结果每次都得到全勤的答复。 有一次,大家正在楼道里成群结队地跟在头儿屁股后面走,头儿忽然转身往回踱过来。这样一来所有人争先恐后回头就跑,楼里一片嘈杂声,惹的警卫室的人拿着警棍跑过来,一把纠住跑在最前面的我问: “贼往什么地方跑了?” 我一指身后,撒腿就跑。警卫刚要朝我指的方向追,忽然明白过来什么,又追上我说: “是不是带着枪呢?我得找人去。” 说完几步就抢到我前面去了。还得说人家练过的,跑的就是比我快。 何小手因为发明了这么个别致的玩意儿,身心倍受鼓舞。每天都要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自己的桌子底下。他不光喜欢偷看头儿的屋子,而且喜欢把什么都看的十分清楚,所以他总在不断改进潜望镜的性能,在镜子前面加上各种倍数的望远镜,以能分辨出保险柜上密码锁的数字。但他有时候过于专著于细枝末节,而忘了他的本来任务,以至有时头儿站在他的身后踹他屁股他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谎称笔掉了。头儿因此而很喜欢何小手,一来这种时候他在办公室见到个活人的确很高兴,二来他可以享受踹人屁股的快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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